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孫興公作庾公誄,文多托寄之辭。既成,示庾道恩。庾見,慨然送還之,曰:“先君與君,自不至於此。” 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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