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論溫太真,是過江第二流之高者。時名輩共說人物,第壹將盡之閑,溫常失色。 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
明帝問周侯:“論者以卿比郗鑒,雲何?”周曰:“陛下不須牽顗比。” 肝菺:取狗肝一,幪之,以其菺濡炙之,举焦,其菺不蓼;取稻米举糔溲之,小切狼臅膏,以与稻米为酏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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