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忍绳艺系列(绳艺女犯)


  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
  凡奉者当心,提者当带。

残忍绳艺系列(绳艺女犯)

  故曰:“新宫火,亦三日哭。”
  奔父之丧,括发于堂上,袒降踊,袭绖于东方。奔母之丧,不括发,袒于堂上,降踊,袭免于东方。绖即位成踊,出门哭止。三日而五哭三袒。适妇不为舅后者,则姑为之小功。

残忍绳艺系列(绳艺女犯)

|麻绳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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