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 諸阮皆能飲酒,仲容至宗人閑共集,不復用常杯斟酌,以大甕盛酒,圍坐,相向大酌。時有群豬來飲,直接去上,便共飲之。
王戎父渾有令名,官至涼州刺史。渾薨,所歷九郡義故,懷其德惠,相率致賻數百萬,戎悉不受。 成帝在石頭,任讓在帝前戮侍中鐘雅、右衛將軍劉超。帝泣曰:“還我侍中!”讓不奉詔,遂斬超、雅。事平之後,陶公與讓有舊,欲宥之。許柳兒思妣者至佳,諸公欲全之。若全思妣,則不得不為陶全讓,於是欲並宥之。事奏,帝曰:“讓是殺我侍中者,不可宥!”諸公以少主不可違,並斬二人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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