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凡执主器,执轻如不克。执主器,操币圭璧,则尚左手,行不举足,车轮曳踵。立则磬折垂佩。主佩倚,则臣佩垂。主佩垂,则臣佩委。执玉,其有藉者则裼;无藉者则袭。
善歌者,使人继其声;善教者,使人继其志。其言也约而达,微而臧,罕譬而喻,可谓继志矣。 劉尹、王長史同坐,長史酒酣起舞。劉尹曰:“阿奴今日不復減向子期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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