敖不可长,欲不可从,志不可满,乐不可极。 故冠于阼,以着代也;醮于客位,三加弥尊,加有成也;已冠而字之,成人之道也。见于母,母拜之;见于兄弟,兄弟拜之;成人而与为礼也。玄冠、玄端奠挚于君,遂以挚见于乡大夫、乡先生;以成人见也。
王夷甫自嘆:“我與樂令談,未嘗不覺我言為煩。” 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
|紧缚者
GMT+8, 2025-07-07 15:01:10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