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 殷中軍讀小品,下二百簽,皆是精微,世之幽滯。嘗欲與支道林辯之,竟不得。今小品猶存。
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期而小祥,食菜果;又期而大祥,有酰酱;中月而禫,禫而饮醴酒。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始食肉者先食干肉。 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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