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文度為桓公長史時,桓為兒求王女,王許咨藍田。既還,藍田愛念文度,雖長大猶抱著膝上。文度因言桓求己女膝。藍田大怒,排文度下膝曰:“惡見,文度已復癡,畏桓溫面?兵,那可嫁女與之!”文度還報雲:“下官家中先得婚處。”桓公曰:“吾知矣,此尊府君不肯耳。”後桓女遂嫁文度兒。 过而举君之讳,则起。与君之讳同,则称字。内乱不与焉,外患弗辟也。赞,大行曰圭。公九寸,侯、伯七寸,子、男五寸。博三寸,厚半寸。剡上,左右各寸半,玉也。藻三采六等。哀公问子羔曰:“子之食奚当?”对曰:“文公之下执事也。”
謝公語王孝伯:“君家藍田,舉體無常人事。” 劉尹、王長史同坐,長史酒酣起舞。劉尹曰:“阿奴今日不復減向子期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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