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凡卜筮日:旬之外曰远某日,旬之内曰近某日。丧事先远日,吉事先近日。曰:「为日,假尔泰龟有常,假尔泰筮有常。」
謝公稱藍田:“掇皮皆真。” 陳元方子長文有英才,與季方子孝先,各論其父功德,爭之不能決,咨於太丘。太丘曰:“元方難為兄,季方難為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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