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 郗嘉賓得人以己比符堅,大喜。
周鎮罷臨川郡還都,未及上住,泊青溪渚。王丞相往看之。時夏月,暴雨卒至,舫至狹小,而又大漏,殆無復坐處。王曰:“胡威之清,何以過此!”即啟用為吳興郡。 易墓,非古也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12 14:57:05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