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 乐正子春之母死,五日而不食。曰:“吾悔之,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!”
世論溫太真,是過江第二流之高者。時名輩共說人物,第壹將盡之閑,溫常失色。 王令詣謝公,值習鑿齒已在坐,當與並榻。王徙倚不坐,公引之與對榻。去後,語胡兒曰:“子敬實自清立,但人為爾多矜咳,殊足損其自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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