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郡陳遺,家至孝,母好食鐺底焦飯。遺作郡主簿,恒裝壹囊,每煮食,輒貯錄焦飯,歸以遺母。後值孫恩賊出吳郡,袁府君即日便征,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,未展歸家,遂帶以從軍。戰於滬瀆,敗。軍人潰散,逃走山澤,皆多饑死,遺獨以焦飯得活。時人以為純孝之報也。 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 謝鎮西道敬仁“文學鏃鏃,無能不新”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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