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 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
王子敬問謝公:“嘉賓何如道季?”答曰:“道季誠復鈔撮清悟,嘉賓故自上。” 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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