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之丧,既练矣,有期之丧,既葬矣,则带其故葛带,绖期之绖,服其功衰。有大功之丧,亦如之。小功,无变也。 命弦者曰:“请奏《狸首》,间若一。”大师曰:“诺。”
殷中軍見佛經雲:“理亦應阿堵上。” 陶公少時,作魚梁吏,嘗以坩(魚差)餉母。母封(魚差)付使,反書責侃曰:“汝為吏,以官物見餉,非唯不益,乃增吾憂也。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12 23:32:05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