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君章曾在人家,主人令與坐上客共語。答曰:“相識已多,不煩復爾。” 为人臣之礼:不显谏。三谏而不听,则逃之。
妇人非三年之丧,不逾封而吊。如三年之丧,则君夫人归。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,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。夫人至,入自闱门,升自侧阶,君在阼。其它如奔丧礼然。嫂不抚叔,叔不抚嫂。 礼也者,反本修古,不忘其初者也。故凶事不诏,朝事以乐。醴酒之用,玄酒之尚。割刀之用,鸾刀之贵。莞簟之安,而稿鞂之设。是故,先王之制礼也,必有主也,故可述而多学也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5-11 1:39:20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