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 居丧不言乐,祭事不言凶,公庭不言妇女。
敖不可长,欲不可从,志不可满,乐不可极。 桓南郡每見人不快,輒嗔雲:“君得哀家梨,當復不烝食不?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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