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父有服,宫中子不与于乐。母有服,声闻焉不举乐。妻有服,不举乐于其侧。大功将至,辟琴瑟。小功至,不绝乐。
或問顧長康:“君箏賦何如嵇康琴賦?”顧曰:“不賞者,作後出相遺。深識者,亦以高奇見貴。” 謝公語王孝伯:“君家藍田,舉體無常人事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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