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故君子戒慎,不失色于人。国君抚式,大夫下之。大夫抚式,士下之。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。刑人不在君侧。
桓茂倫雲:“褚季野皮裏陽秋。”謂其裁中也。 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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