郗嘉賓喪,婦兄弟欲迎妹還,終不肯歸。曰:“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,死寧不同穴!” 有往來者雲:庾公有東下意。或謂王公:“可潛稍嚴,以備不虞。”王公曰:“我與元規雖俱王臣,本懷布衣之好。若其欲來,吾角巾徑還烏衣,何所稍嚴。”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二郗奉道,二何奉佛,皆以財賄。謝中郎雲:“二郗諂於道,二何佞於佛。”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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