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道真嘗為徒,扶風王駿以五百疋布贖之,既而用為從事中郎。當時以為美事。 为长子杖,则其子不以杖即位。为妻,父母在,不杖,不稽颡。母在,不稽颡。稽颡者,其赠也拜。违诸侯之大夫,不反服。
簡文雲:“淵源語不超詣簡至;然經綸思尋處,故有局陳。” 酒:清、白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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